2014年10月20日,國際環保機構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在京發布“中國煤控項目”的研究成果:《煤炭使用對大氣污染的“貢獻”》,報告中將煤炭直接燃燒以及相關部門,如鋼鐵、水泥等進行定量分析,得出煤炭對中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次PM2.5、汞和二氧化碳排放的貢獻均值為56%。

對該項報告和“中國煤控項目”的研究邏輯與研究成果進行點評時,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張世秋教授表示:“通常我們會看到很多的政策建議的出現,是因為其正好符合某一個特定群體的選擇性傾聽方式,所以它被認為就是對的。”會這樣的政策建議是我們現在面臨的一個問題。
張世秋教授認為,煤炭大氣污染貢獻均值56%,該數字是基于對現狀和問題進行識別分析,幫助中國在未來形成煤炭對大氣污染治理方向的認同感,在此基礎上得出的政策建議的價值不言而喻。
量化的背后
對于“中國煤控項目”能夠將煤炭污染的“貢獻”進行量化,張世秋教授認為,針對國內大氣污染的問題公眾關注意識已經很高,但目前社會普遍形成的對于煤炭和資源環境之間關系理解現狀是:可能知道但卻未必很詳細。她指出:“我們所知道的也并不足以形成對決策支持作用。”
張世秋教授從現有的了解程度肯定了“56%”這一數值的意義。“中國煤控項目”課題組通過大量工作,在現狀分析的基礎之上甄別問題,研判形勢,回應挑戰,張世秋教授認為按照這樣的研究邏輯關系進行研究十分重要。近幾年,針對燃煤行業和污染貢獻,業界都在進行相關研究工作,“中國煤控項目”從研究上比較好地整合了先前的研究成果。
對于具體數值的精確性,張世秋教授表示:“面對一個龐雜的問題,通常人們并非單單追求研究的精確性,而是正確空間是否存在。”
煤炭的地位會變得“尷尬”起來?既然煤炭使用對大氣污染的貢獻比例已經明朗,那又該如何去看待煤炭這一傳統能源的地位呢?對此,張世秋教授認為,一個國家的能源結構,無論是生產結構還是消費結構,都與該國的資源稟賦相關。目前,煤炭相對于中國是相對容易得到且又比較廉價,在不考慮環境成本的情況之下,加上沒有完善的政策引導,煤炭這樣隨手可得的資源人們為什么不用?中海油能源經濟研究院首席能源經濟研究員陳衛東也向中國能源網表示:煤炭對于中國,特別是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可謂居功至偉。
張世秋教授表示,如果想撼動煤炭這一中國能源主要貢獻者的地位,需要找到可替代的能源,并且可替代的能源要具有市場競爭性,否則控制總量很有難度。
政策與市場需同時進行有效轉變。在我國2000年以后的經濟發展中,能源需求總量基本呈現持續增長的態勢。“這么多年我們一直在強調能源結構的調整,但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依然還是現在的樣子,70%的地位沒有什么變動。”張世秋教授認為對于這一現象過去總是在講宿命,即資源稟賦已經如此,那么多年努力的成果如何就不難推測了。
相反,從“中國煤控項目”中可以發現,“要化解我國能源結構長期沒有發生變化的問題,排除不能夠改變的自然稟賦的因素,可改變的是在政策方面。”張世秋教授以經濟和市場的表現舉例,經濟增長過快從而能源需求劇增,要找出滿足增量的清潔能源,如果我國沒有對所謂骯臟型使用(即使用過程當中會產生污染)的能源形式進行恰當課稅,即將導致清潔能源很難具有市場競爭力。
張世秋認為重要的在于使用煤炭所帶來的環境外部成本到底最終被誰來承擔。對風能進行補貼或者征收煤炭環境稅,這只是解決環境問題的一個方面,對能源使用的外部環境影響沒有內化的具體使用過程中,社會人群就會收到影響,社會發展公平性便會存在問題。
一刀切政策難以化解問題
中國形成以燃煤為主要污染貢獻者而產生的污染問題,主要還是因為能源的使用量過大,因此控制總量尤為重要。“控制總量必須和調整結構結合起來,雖然經濟增長的過程中可以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但依然會有較大的能源需求出現,這就意味著能源總量控制目標的前提是其他替代能源形式出現來彌補這樣的空缺。”張世秋教授認為能源需求硬性增長的背后,增加能源供應渠道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
無論是總量控制,還是調整結構,最終的落腳點主要還是企業,對此張世秋教授表示,應該把因使用煤炭所帶來的外部效應內化到企業的決策中去,即形成特定的價格信號,考慮如何制定一個正向的、激勵型的措施。她認為這需要首先創造一個制度環境,讓那些企業在特定標準情況下形成新的市場競爭力。
政策制定與技術發展相配合,更體現在燃煤的利用的技術效率方面,張世秋教授認為好在當前有比較大的改進的空間,“能源利用雖然有技術改進空間和節能減排的潛力存在,但是從長期來看,這個改善的空間將越來越有限,更重要的是長期減排成本會越來越高。”張世秋教授的分析可以從當前煤電“近零排放”、“趨零排放”、“超低排放”等概念上的爭論中得到印證。
張世秋教授還特別提醒說:“如果不區分行業就很難了解問題所在,反之就會發現,不同行業、不同企業和不同用戶之間,直接利用煤炭進行社會經濟生產過程所產生的企業財務成本和社會成本都不盡相同;在不同區域、不同行業和不同用戶之間,進行污染控制和煤炭消費相關的污染控制中,控制成本也有巨大的差異。”她表示,當一個社會的成本和效益,社會成本與企業成本之間存在巨大差異的時候,就意味著很難通過一個一刀切的政策去解決相應的問題。(中國能源網 趙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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