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破除30多年來我省煤炭公路運銷體系中的沉重“積弊”,一邊是努力建立起適應新市場、適應新發展的現代化煤炭交易體系。剛剛發布的《山西省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方案》,就是試圖在這樣的一“破”一“立”中,推進我省煤炭領域管理革命,重新建立屬于煤炭行業的“美麗新世界”。
一破:去行政、重負、去關卡
長期以來,我省煤炭、焦炭公路運輸銷售體制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現行體制存在著政企不分、壟斷經營、票據繁瑣、關卡眾多、產運銷脫節、監管方式落后等問題,甚至為權力尋租、滋生腐敗提供了土壤和空間,已經制約了煤炭、焦炭市場競爭活力和企業發展動力,影響到我省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必須下決心全面改革。
我省改革方案的核心就在于“三個全部”。
——全部取消相關企業代行的煤炭、焦炭公路遠銷管理行政授權。從2014年12月1日起,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取消對晉能集團及其市縣分支機構、基層站點和省焦炭集團、各市縣焦炭公司及其所屬各站點的行政授權或委托,上述企業、分支機構和各站點停止履行煤炭焦炭運銷管理、查驗票據及代征焦炭生產排污費等行政職能。
——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運銷票據。從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山西省煤炭銷售票、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已繳證單、山西省煤炭公路運銷統一調運單、山西省公路煤炭運銷省內用煤統一調運單、山西省公路煤炭運銷省內電廠用煤統一調運單、外省公路煤炭入過境統一調運單、山西省焦炭公路出省定額附票、山西省焦炭公路地銷專用定額票、山西省焦炭公路上站定額調撥單等。
——全部撤銷省內煤炭、焦炭公路檢查站、稽查點。從2014年12月1日起,撤銷各類公路煤炭、焦炭管理站(含稽查點),煤炭、焦炭營業站(含分站),企業電廠用煤管理站,大礦收購小窯煤管理站,鐵路上站煤管理站,駐礦(場)開票點,焦炭駐廠站點。2014年12月31日前,省內各類公路煤炭、焦炭檢查站、稽查點的崗樓、擋桿等設施要全都拆除。
一立:建立煤炭監管信息平臺
在去除掉煤炭、焦炭公路檢查站、稽查點后,我省外運煤炭需要繳納的煤炭資源稅、中央及省依法設立的相關規費的查驗征繳如何落實?《方案》提出了建立煤炭監管信息平臺的思路。我省將抓緊建立煤炭綜合信息平臺,實現各環節信息的互聯互通,為政府依法監管提供依據。該平臺由省煤炭廳牽頭負責建設和管理,確保于2015年年底前啟動運行。
在此期間,省煤炭廳將全力做好日常監管和應急處置,避免票據、站點取消之后出現監管漏洞和真空。相關部門要認真研究改革過渡期間可能會出現煤炭焦炭公路運量驟增、稅費征收波動、非法違法采礦行為抬頭、超限超載治理和交通安全壓力增大等問題,及時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全力化解改革風險。
一安置:妥善安置四萬轉崗職工
站點撤銷,受影響最大的就是晉能集團下屬各煤檢站的員工,因此改革必需妥善安置好這批數量龐大的轉崗職工。記者了解到,涉及轉崗的職工人數超4萬人。其中,晉能集團37210人,分布在11個市、98個縣;涉及焦煤、焦炭集團全資和控股公司3862人。我省要求,在改革過渡期間,相關企業要千方百計挖掘現有崗位的潛力,開發新產業,增加新崗位,加強管理,節約開支,調整支出結構,多方籌措資金,做到一線職工不下崗、不欠薪、不減收、不斷保。晉能集團的轉崗人員,由本集團內部相關企業妥善安置。省焦炭集團及所屬全資或控股市、縣公司轉崗職工要立足于在本企業內部轉崗安置,確有困難的,由其母公司山西焦煤集團負責安置。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