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物價局局長陳充15日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自今年起,山東省每年可增籌超低排放電價補貼26億多元,徹底解決了目前已上網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電價補貼問題,今后新老燃煤發電機組都可以全面執行超低排放電價補貼政策。長效機制的建立將激勵燃煤企業積極改造環保設施,促進山東省大氣污染治理。
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針對價格杠桿促進服務業發展召開新聞發布會,中新網記者了解到,山東利用電價降價空間連續提高環保電價標準,僅去年對燃煤機組脫硫、脫硝、除塵實施電價補貼達72.7億元,累計237億元,并對燃煤機組超低排放實行電價加價政策,有力支持了環保設施改造和投入,帶動了環保產業的發展。
陳充介紹,山東將繼續開展超低排放環保電價補貼試點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鼓勵燃煤發電企業清潔利用煤炭,對2015年3月31日前投運并經山東省環保廳確認的超低排放燃煤發電機組,執行超低排放電價,為每千瓦時0.01元。
據了解,山東率先在全國實現服務業用電、用氣、用水、用熱與工業同價政策。2015年以來,山東利用煤炭價格下降空間,先后兩次啟動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按照“最大可能擴大降價空間、最大力度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最大限度減輕工商業負擔”的原則,完善電價機制。電價降價空間大部分用于降低工商業電價,全省每千瓦時平均下調7.22分。同時將非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減輕交通運輸、商業、供熱等天然氣用戶負擔。
此外,自2014年7月份起,山東省停止執行峰谷分時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場、賓館等無法避峰用電的企業電價政策,并從2015年7月起,縮短尖峰電價實施時限,將尖峰電價政策由全年執行改為每年6、7、8月份實施,將峰、谷時段電價浮動比例由60%降至50%。
據悉,近年來,山東通過調整降低服務業用電、用氣價格,清理規范收費,實施價格優惠政策,每年可減少服務業支出約150億元。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