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第一個集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多部門力量于一體的溢油應急能力專項規劃——《國家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能力建設規劃(2015~2020年)》獲國務院批復,并由交通運輸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
《規劃》統籌協調交通運輸部、國家海洋局、環境保護部等23個部門,沿海11個地方政府以及相關企業的能力建設內容。各方力量合理定位分工,有效銜接,在國家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處置部際聯席會議的統一指揮下,共同應對國家重大海上溢油事故。
在現有能力的基礎上,通過5年時間,我國將初步建成重點覆蓋、科學決策、快速反應、與風險相適應的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能力體系,距岸50海里內任意水域海上溢油清除能力達到1000噸,距岸50海里內的高風險水域海上溢油清除能力達到1萬噸,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岸線溢油清除能力和回收物陸上接收處理能力達到1萬噸。
《規劃》提出,通過海上溢油應急設備庫191座(新建25座)、專業溢油應急船舶260艘(新造11艘)、52個岸線溢油應急設備庫(新建)和各省不同程度加強含油固體廢棄物處置等措施,增強政府和企業的溢油應急清除能力。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