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大水污染的防治力度,讓全省的水生態安全“更上一層樓”,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在水污染物排放、水資源保護和節約、飲用水安全等諸多方面,作出了詳細的要求和行動計劃。
目標是——到2017年,全省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目標責任書中103個地表水考核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達到70%以上;
到2020年,這個比例提高到80%以上,并且八大水系基本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設區城市建成區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全面消除劣Ⅴ類水質斷面;設區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高于90.9%(建成千島湖引水工程后,達標率為100%)預計到2020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244.4億立方米以內;
到203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到本世紀中葉,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水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工業污染防治、城鎮生活污染治理是“重頭戲”
在工業污染防治上,鉛酸蓄電池、電鍍、制革、印染、造紙、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業要嚴管。
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的污染治理,將得到強化:集聚區內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才能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2016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撤銷其園區資格。2020年底前,無法落實危險廢物出路的工業集聚區應按要求建成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安裝監控設備,實現集聚區危險廢物的“自產自消”;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危險廢物的建設項目,并撤銷其園區資格。
同時,實施重點水污染行業廢水深度處理。嚴格重污染行業重金屬和高濃度難降解廢水預處理和分質處理,加強對納管企業總氮、鹽分、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并杜絕廢水輸送過程污染。
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飲用水安全
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要向社會公開
要讓老百姓喝到放心水,就要“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飲用水安全”,如何做到?《計劃》中也有特別說明。
一方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供水單位應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各設區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會公開。自2018年起,所有縣級以上城市飲水安全狀況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各項指標都讓老百姓一目了然。
另一方面,會同時加強流域上下游的聯動治污,匯水區內嚴格準入和監管。優先開展超標飲用水水源治理,采取污染整治、生態修復與建設等綜合性措施,改善不達標水源地水質,并加強對道路、水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
與此同時,隨著舟山大陸引水三期、千島湖引水、嘉興太湖引水等工程的推進,飲用水水源預警監測自動站建設和運行管理也將發揮更大的作用。到2020年,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將全部建立水質生物毒性預警監測系統。
此外,技術層面,將會重點推廣飲用水凈化、節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環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態修復、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適用技術,促進水資源的高效、安全利用。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