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刊登了發改經體[2016]789號復函,正式以國家發改委和能源局聯合發文的形式批準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售電側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與已經頒布的方案相比,《兵團方案》并沒有大的、本質的變化,這再一次印證了電改思路的成熟,接下來就是操作問題了。
但頂層設計之下,結合地方特點的“基層創新”還是得到了較為充分的體現,特別是方案本身所透露的信息,對于近來廣為關注的一些熱點問題也有了積極回應。下面三點尤為重要:
一是明確社會資本可以擁有配電網運營權。近來,有傳言說,配電網運營權只能交給國有企業、國有資本,社會資本不能擁有配電網運營權。消息一出,輿論嘩然,很多小伙伴都向觀茶君表達了擔心,提出國家推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不是要“往回走”。但兵團方案則給出了明確回答:“鼓勵以混合所有制發展試點區域配電業務,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絕對控股的即擁有配電網運營權”,“在供電營業區內擁有與電網企業相同的權利,并切實履行相同的責任和義務”。這實際上是給社會資本吃了一顆定心丸。
同時,兵團方案還送出一份厚禮,進一步對“增量配網”的概念進行了明確:對于歷史形成的國網公司以外的存量配電資產,均視同為增量配電業務。您可不要小瞧這個定義,該定義實際上是以產權歸屬來劃分存量和增量,而不是以建設時間來劃分!按照該定義,產權屬于國網公司的才是“存量”,產權不屬于國網公司的均視為“增量”!觀茶君覺得,如果將該定義推廣至全國,那么“增量配電”的范圍將大幅度擴大,很多擁有專線、專變的大用戶都會成為“增量”,很可能成為社會資本、售電公司爭相投資的香餑餑…
二是明確發電企業可以投資建設專用線向用戶直接供電,使發配售一體化成為可能。發改委在復函中明確,發電企業通過投資建設專用線路等形式向用戶直接供電的,應當符合規劃,履行社會責任,按規定承擔國家依法合規設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與產業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雖然附加了限制性條件,但觀茶君覺得,這或許意味著近來爭論較多的發配售一體化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了可能:發電企業發電→建設專線→直接售電給用戶。如果這種模式獲得許可,將對發電企業投身電改產生積極影響。
三是明確與國網成立的新疆電力交易機構的關系。值得注意的是,這種關系根據試點階段的不同而不同:“第一階段依托國網新疆電力公司現有交易中心完成市場化的交易組織和實施”,實際上是一種依托與合作的關系;但第二階段的關系則耐人尋味,尤其是關于“組建相對獨立的交易機構”的表述更是引得觀茶君遐想,“第二階段在售電側改革試點市場化體系建立并不斷完善的基礎上,結合新疆電力體制改革推進情況,逐步執行新疆分電壓等級單獨核定的輸配電價,并組建相對獨立交易機構,進一步探索完善電力市場體系,規范擴大電力直接交易,逐步向現貨市場過渡,實現市場交易規范化運行。”莫非,新疆還會出現第二個獨立于國網的交易機構?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