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海市供用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生效實施。《條例》于去年12月30日經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是本市供用電領域首部地方性法規,為規范供用電管理法律關系和保障電力設施規劃建設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目前,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已做好《條例》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條例》的頒布實施,保障了供電、用電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加了供電企業應當履行的服務義務,強化了電力用戶用電權利的保障。一是明確供電企業應當提供普遍服務的義務,具體增加了供電企業提供電力普遍服務等條款。二是明確供電企業應當加強對電力用戶安全用電的指導,電力用戶應依法安全用電,并加強維護受電設施。三是明確了電力用戶及時交付電費的義務,具體可采用抄表付費、預購電、預存電費、分期結算等方式,供電企業應當將電力用戶拖欠電費等信息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