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發改委轉發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根據河北省的具體情況,提出超出最低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外的風、光發電量,可以以市場化的方式消納,電價由發、用電雙方協商確定。
根據該《通知》,河北省張家口風電,承德、張家口、唐山、秦皇島光伏發電地區,所有已并網的電站均需按照《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的最低保障小時數安排發電量計劃。根據上述文件,對于太陽能二類資源區河北省來說,承德、張家口、唐山、秦皇島的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為1400小時。河北省發改委要求各有關發電企業主動與冀北電力公司、華北電網公司對接,2016年冀北地區發電計劃需要照此安排。
同時,該《通知》明確規定,超出最低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外的風、光發電量,可以以市場化的方式消納,電價由發、用電雙方協商確定,運作方式按《河北省電力直接交易實施方案(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據了解,按市場化消納的這部分電量享受的可再生能源補貼額為新能源標桿上網電價與河北省冀北電網煤電標桿上網(含脫硫、脫銷、除塵)的差額部分。由冀北電力交易中心按月、年提供補貼電量結算依據,報冀北電力公司,由冀北電力公司按原渠道上報河北省能源局、省財政廳。
此外,該《通知》還規定,河北省各地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會同能源主管部門對風、光伏電站的投產、棄風、棄光情況進行摸底調查,應積極組織具備條件的電站與電力用戶開展對接,實現電力的直接交易。
業內分析認為,如果政策得以實施,風電和光伏運營商的收益將得到有效保障。預計下半年各限電省份保障性收購政策將陸續落地,雖然今年全國實現全額保障性收購的可能性不大,但政策的逐步實施將在下半年有助于緩解限電問題。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