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市環保局發出《關于做好汛期危險廢物環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開展自查,排除隱患,危險廢物禁止露天存放,嚴防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確保安全度汛。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立即對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設施設備及安全應急設備進行全面的自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維修更換,并定期對相關設施進行檢查維護,防止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確保萬無一失。要盡量減少危險廢物的貯存量,降低環境風險。對需暫存的廢物,要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要求,將危險廢物置于符合要求的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禁止露天存放,并安排專人管理。同時,保證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的安全圍堰完好無損,雨水收集池和徑流疏導系統要暢通無阻,嚴禁將污染物混入雨水中向環境排放。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加強汛期值班巡查,確保聯絡暢通。進一步完善本單位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環境應急預案,并將應急預案向所在區縣環保局備案。如遇大雨或汛情,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防汛人員要立即到位,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