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延續大唐長山電廠與向陽風電場風火替代發電試點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唐長山電廠與向陽風電場風火替代試點是吉林省首個風火替代發電項目,取得了較好的示范效果。為進一步挖掘火電調峰潛力,提升清潔能源消納空間,同意延續大唐長山電廠1號機組與向陽風電場(40萬千瓦)風火替代發電試點。以下為具體通知:
吉林省能源局關于延續大唐長山電廠與向陽風電場風火替代發電試點的通知
吉能電力〔2016〕177號
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
收到《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關于繼續開展風火替代試點工作的請示》(大唐吉電計〔2016〕138號),經研究,有關意見如下:
一、大唐長山電廠與向陽風電場風火替代試點是我省首個風火替代發電項目,取得了較好的示范效果。為進一步挖掘火電調峰潛力,提升清潔能源消納空間,按照《國家發改委關于同意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的復函》(發改運行〔2016〕863號)和《國家能源局關于推動東北地區電力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能源電力〔2016〕179號)等文件精神,同意延續大唐長山電廠1號機組與向陽風電場(40萬千瓦)風火替代發電試點。
二、長山電廠與向陽風電場風火替代發電的原則
供暖期:31萬千瓦,機組負荷低于該基準值視為具備風火替代條件。
非供暖期:向陽風電場因客觀原因需要棄風時,優先由長山電廠壓降負荷替代,長山電廠讓出的負荷空間由向陽風電場代發。
三、請國網吉林省電力公司正常安排長山電廠和向陽風電場的發電方式,在此基礎上開展風火替代發電試點。試點期間,長山電廠因風火替代少發的電量,應等于向陽風電場同比增發電量,計劃電量的偏差將在年底予以調整。
四、試點期間,長山電廠與向陽風電場正常參與東北調峰輔助服務考核。
五、請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安排好風火替代發電生產運行方式,保證長山電廠與向陽風電場的生產安全,并會同國網吉林省電力公司做好試點期間的數據收集和經驗總結工作。
特此通知。
吉林省能源局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