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西省財政廳了解到,日前,江西籌集下撥了2016年流域生態補償資金20.91億元,正式啟動全境流域生態補償工作。相關資金將按照各地水資源及生態環境保護情況等因素進行分配。
據江西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江西此次下達的流域生態補償資金,將在全省所有100個縣(市、區)內進行分配。分配的因素指標及權重分別為:水環境質量因素占70%,森林生態質量因素占20%,水資源管理因素占10%。其中在水環境質量方面,交界斷面、流域干支流、飲用水源水質和生態紅線保護區劃分和保護情況占50%權重;水環境綜合治理重點政策及任務執行和完成情況占20%權重。與此同時,對于年度內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或生態破壞事件的地區,將扣除當年補償資金的30%-50%,所扣資金納入次年全省流域生態補償資金總額。
據了解,為調動各地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今年江西在全國率先建立全境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江西分配到各地的流域生態補償資金將由各地方政府統籌安排,用于生態保護、水環境治理、森林質量提升、水資源節約保護和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的民生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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