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力改革持續推進,打破壟斷引入競爭。
2015年3月,中共中央聯合國務院下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本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最終目的是打破電網公司壟斷地位,構建充分競爭的電力市場,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從而提高電能生產效率,降低電力成本。新電改方案的重點,可歸納為“三放開、一獨立、三強化”,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架構,推進交易機構相對獨立,規范運行,繼續深化對區域電網建設和適合我國國情的輸配體制研究。
重塑電力產業鏈及盈利模式,售電端市場前景廣闊。
本輪電力體制改革打破原有市場格局,對產業鏈利益進行重分配。以下將在售電端受益于電改:
1.能夠快速切入售電市場的電企,目前,各地方包括地方性電企紛紛成立售電公司,國網也在積極謀劃爭取參與競爭性售電業務;
2.水電平均電價水平將逐步提升,我國水電上網平均電價為0.301元/千瓦時,是我國各能源發電電價水平最低的,較燃煤電廠平均上網電價低0.08元/千瓦時,水電競價上網優勢明顯,電價水平提升空間較大;
3.地方小電網公司獲得市場化的購售電環境,度電盈利空間提升,同時給予地方小電網公司以前沒有的異地擴張能力。
用戶成為市場主體,千億用電服務市場空間需求釋放。
電改后,發電企業直接與用戶(或作為用戶代理的售電公司)交易,形成多買多賣的格局。目前全國工商業專變用戶在300萬戶以上,電改前,由于電網公司的束縛,用戶并沒有選擇權,多為自己雇傭電工進行設備運維,按照電工安全規程,至少應配備兩名電工,年投入在10萬以上,測算用戶側運維市場空間高達3000億。電改后,工商業用戶將擁有自主選擇權,電力用戶用電將更加便利,工商業用戶的用電運行維護管理將向市場開放。同時,通過提供運維、承裝(修、試)的打包式服務,有助于提升用戶體驗,增強用戶粘性。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