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發改委出臺《關于調整新能源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信息備受海上風電領域從業者的關注。根據文件:對非招標的海上風電項目,區分潮間帶風電和近海風電兩種類型確定上網電價。2018年12月31日以前投運的近海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元(含稅,下同),潮間帶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7元。
海上風電上網電價在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銷、除塵電價加1分錢/千瓦時的超低排放加價)以內的部分,由當地省級電網結算;高出部分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
整體上業界反應這次電價下調幅度之大超過預期,考慮到建設成本及設備風險,之前預計國家能源局將采取謹慎的政策支持,未來幾年內將維持現有水平,或者降低到0.83左右。所以這次價格調整將對海上風電產業帶來一定影響。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