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調控煤電規劃建設的通知》(國能電力[2016]275號),嚴控自用煤電規劃建設,明確外送煤電投產規模。
1、紅色省份自用煤電項目(不含民生熱電):
納入規劃項目尚未核準的,暫緩核準。
已核準項目,暫緩開工建設;2016年開工建設的,停止建設。
其中,民生熱電是指承擔民生采暖供熱負荷,且根據近期規劃熱負荷預測情況,采暖期熱電比不低于80%的熱電聯產項目。
2、新疆準東煤電基地準東至華東、寧夏寧東煤電基地寧東至浙江、內蒙古鄂爾多斯煤電基地上海廟至山東、陜西陜北煤電基地榆橫至山東輸電通道配套煤電項目的投產規模,2020年底前要控制在國家規劃規模的一半以內。
內蒙古錫盟煤電基地,錫盟至山東、錫盟至江蘇輸電通道配套煤電項目的總投產規模,2020年底前要控制在730萬千瓦以內。
3、紅色省份,除采取上述措施外,在取齊必要支持性文件后仍需暫緩建設。
4、進一步加大溝通協調力度,與國土、環保、住建、水利等部門建立煤電建設協調指導機制。相關部門對風險預警等級為紅色省份的煤電項目,同步實施暫緩辦理相關支持性文件等政策措施。
5、預警結果為紅色表示存在電力冗余或政策不允許新建煤電項目。

預警結果為紅色表示存在電力冗余或政策不允許新建煤電項目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