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首批進駐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8個省區,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環保督察。近日,中央環保督察組陸續向以上省區反饋督察意見,列出7省區(除云南外)存在的各類環保問題。由于空氣質量下滑,鄭州、徐州、哈爾濱等城市被點名;而對于各地的“不作為、慢作為,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基本喪失”等嚴厲批評,更是引發了公眾熱議。
截至目前,公布督察情況的7個省區問責人數已達3100人。
中央環保督察如此動真格,批評意見措辭嚴厲的背后釋放出哪些信號?讓我們聽聽環保專家怎么說。
措辭嚴厲:中央鐵腕治污決心已下
在向江西公開反饋存在的主要問題時,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2016年上半年,南昌、宜春、九江等7個地市PM10或PM2.5濃度同比不降反升,部分河流湖庫斷面主要污染物濃度也呈現上升趨勢,但多地官員的危機感不強,導致具體環保工作推進上不嚴不實……
“督察結果反饋直面問題,不留情面,讓人紅臉、出汗,對于提升地方黨委和政府的生態文明建設意識具有促進作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常紀文說。
“從前一些地區流行一句話‘寧可被嗆死,也不能被窮死’。如今,群眾更關心生命健康、生存環境,不再是單純的經濟增長。”國家行政學院生態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張孝德認為,由于思維慣性和地方利益的驅使,一些地方還沒有充分認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仍在“唯GDP”發展觀念的道路上滑行。“此次中央環保督察‘重拳出擊’,一方面是對具體環境問題進行整治,另一方面也是向全社會傳遞信號,使人們充分認識到,環境保護關乎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隨著中國經濟步入新常態,解決好可持續發展的問題越來越重要。”
在專家們看來,中央環保督察如此措辭嚴厲,既是要點出具體環境問題,倒逼地方積極整治;也是向全社會傳遞一種信號,表明中央鐵腕治污的決心。
查督并舉:環境監管模式發生重大變革
中央環保督察發現,個別地方干部對環保重視不夠。例如,內蒙古自治區半數盟市黨委常委會很少專題研究環境保護,有的甚至一年間沒有涉及此類問題,而黑龍江省七臺河、雙鴨山等地市2013年至2015年市委常委會從未專題研究過生態環保工作。
“一個問題,舉報多次,雖然是不同層級處理,但最終都會轉回地方,而地方‘土政策’、領導武斷決策、人情關系等都會直接影響問題的解決。由此,一個問題過了幾年還是問題。”一位老環保人對此直言不諱。
可見,改善環境質量、建設生態文明,原有的以查企業為主的環境監管模式已經難以滿足當前的工作需求,環境監管模式的改革創新勢在必行。
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全面落實黨委、政府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主體責任,為環保督察制度奠定了制度依據。
“中央環保督察,從環保部門牽頭到中央主導,從以查企業為主轉變為‘查督并舉,以督政為主’,這是我國環境監管模式的重大變革。”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齊讓指出。
覆蓋全國:環保督察將成常規制度
無疑,中央環保督察組在8省區掀起的這場治污問責風暴,對其他未被督察地區是一個有力的警醒。
“此次環保督察影響的層級、范圍和權威性,都足以對違規違法的地方黨委政府形成有效威懾。只有依靠這種監督體系的變革,才能使地方真正成為環保的‘主力軍’。”齊讓評價道。
北京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也對中央環保督察的結果表示樂觀。“會進一步促進傳統‘唯GDP’的發展導向發生變化,地方官員應該認識到,環保問題要被置于與經濟發展同等的地位看待,要實現二者的平衡。”
根據安排,從2016年起,中央環保督察組將用兩年左右時間對全國各省區市全部督察一遍。
馬軍希望中央環保督察工作能夠持之以恒,切莫“前期聲勢大,后面不了了之”,否則會降低督察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影響督察效果,導致地方環境問題反復。
“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經濟增長方式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無法承受之痛。”在內蒙古農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院長蓋志毅看來,中央環保督察將成為一種常規化制度,“為了倒逼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去產能甚至退出市場,鼓勵更多企業走上技術創新的發展道路,在很長一段時間,環保督察都將是行之有效的手段。”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