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環保部15日通報,山西省呂梁市政府此前對華興鋁業礦漿泄漏事故處置不力。為此,環保部對呂梁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中國鋁業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
11月初,中國鋁業公司下屬山西華興鋁業發生礦漿泄漏事故,大量礦漿流入黃河一級支流嵐漪河。環保部檢查發現,事故發生后呂梁市興縣政府未按規定及時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未及時對排放的污染物及被污染河水進行監測。環保部應急中心副主任閆景軍通報,企業未能及時排除環境隱患,直到本月2日,企業雨水排放口仍有強堿性廢水排出。山西華興鋁業未按照規定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導致事故發生后兩個小時后接群眾舉報后有關部門才趕赴現場,影響事故處置。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完善,未按照環評要求的水污染處置方案處置事故,雨水處理系統不能完全關閉,導致大量礦漿流入外環境。
去年5月,環保部曾約談呂梁市政府,明確指出該市部分重點企業和土煉油作坊污染問題突出。直到現在,部分整改措施仍未完全落實,今年呂梁環境質量繼續出現下降。閆景軍指出,2016年1—11月,全市PM10平均濃度較去年同期上升17.1%,12個水環境國家考核斷面中,西崖底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濃度較去年同期上升約5.3倍。
環保部約談要求,呂梁市和中國鋁業公司應及時組織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環保部。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警告,環保部將對呂梁下達限批預警。“此次指出的問題,整改不到位的不放過,環保長效機制建設不到位的不放過,環境質量不改善的不放過,如此次約談6個月內整改工作仍不到位,環保部將暫停呂梁市新增大氣和水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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