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重慶市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動員會召開,標志著重慶在全國率先實施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經市委、市政府同意,重慶市向環保部提出了試點申請,并成為全國首批2個試點省市之一。
會議指出,改革旨在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各司其職、權責明確、保障有力、權威高效的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切實落實對區縣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督責任,增強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的獨立性、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適應統籌解決跨區域、跨流域環境問題的新要求,規范和加強環保機構隊伍建設,為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提供體制保障。
會議指出,要進一步壓實全市各級各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把生態環境質量狀況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和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并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防止領導干部違法違規干預環境監測執法活動、插手具體環境保護案件。各級人大要加強對同級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履職情況的監督,各級政協要加強對同級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履職情況的民主監督。改革強調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同步制定實施了《重慶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重慶市環境保護督察辦法(試行)》《重慶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等3項配套文件。
會議指出,通過調整區縣環保機構管理體制,突出調動條塊兩個方面積極性。區縣環保局實行以市環保局管理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仍為區縣政府工作部門;區縣環保局局長、副局長由市環保局黨組提名,提交區縣黨委、政府按程序任免;區縣環保局黨組書記、副書記、成員,由市環保局黨組征求區縣黨委意見后任免。
會議指出,通過建立環境監察體系,補齊環保“督政”短板。上收區縣環保部門環境監察職能,由市級環保部門統一行使;上收市級考核涉及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事權,由市級環保部門統一承擔。
會議指出,通過加強環境執法工作,將環境執法重心進一步向區縣下移。將環境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序列,依法授權環境執法機構實施行政處罰,保障一線環境執法用車。
會議提出,重慶市是申請實施改革試點省市中的先行者,為改革作出大量有益探索。重慶市改革工作既符合中央改革方向和政策導向,又創新解決了本市當前環境管理體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其他省市具有較好借鑒意義。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