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0日,大唐洛陽首陽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首陽山公司)在進行2號火車采樣機采樣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詳細情況正在調查中,簡要情況如下。
一、事故經過:
2017年1月20日13時10分,首陽山公司燃料質檢部員工李某某、鄭某某(死者,男,52歲)二人共同到2號火車采樣機(2005年左右購臵)對火車來煤進行采樣。李某某在操作間內負責操作,鄭某某在其身后瞭望平臺上進行瞭望。
采樣機運行后,李某某回頭發現鄭某某不見了,立即停運采樣機(事后對采樣機進行試驗,按下停止按鈕后,停止過程滑行距離約1米)。李某某到操作間外的瞭望平臺上,發現鄭某某卡在采樣機與旁邊水泥柱之間,伸手未拉住,由于采樣機的慣性,鄭某某頭戴安全帽向下滑落至地面。李某某立即撥打120急救,匯報燃料質檢部及公司領導。當時,鄭某某神智仍清醒。
13時45分,120救護車到達事故現場,將傷者送至偃師市第二中醫院進行搶救,15時15分左右,鄭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暴露問題
(一)這是一起典型的由現場裝置性違章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瞭望平臺防護護欄高度僅1.05米,采樣機運行中存在人員與水泥立柱碰撞的風險,不能起到有效防護作用;瞭望平臺防護護欄僅有簡易“門栓”機構,未設閉鎖裝臵。
(二)首陽山公司采樣機運行操作規程與實際操作嚴重脫節,僅從技術方面對采樣機的操作步驟進行了闡述,沒有結合實際操作的需要,對操作整個過程應檢查的事項、人員所處的位臵以及安全措施方面等提出相關要求。
(三)采樣機運行操作中,操作人員與瞭望觀察人員配合不當,未進行有效溝通,在不掌握對方的行為和位臵的情況下操作,導致事故發生。
(四)該事故充分暴露出首陽山公司多年來隱患排查治理和反事故活動流于形式,存在盲區和死角,該隱患在現場存在長達12年之久,有關人員熟視無睹、麻木不仁,現場人員已經發現并提出這一隱患后,僅以現場口頭交待代替措施,發現的問題未得到重視和整改。
三、相關要求
(一)系統各企業要強化員工安全意識教育和安全技能知識培訓,加強工作人員對作業現場的危險源和危險因素的辨識、分析和控制能力的培訓,規范現場作業人員行為,提高安全風險防范意識。現場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職工有權拒絕作業。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對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設計方面存在的裝臵性違章開展專項隱患排查治理,對移動行走設備、轉動設備防護裝臵的防護有效性逐一進行檢驗評估,不符合要求的,要進行整改。
(三)要認真落實反事故措施,對存在隱患的采樣機、行車、天車等行走設備設施要立即整改,對設備行走中易造成人員傷害部位要采取有效的隔離、圍護、閉鎖等措施,實現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
(四)要按照相關要求,由企業行政正職負責組織,總工程師具體落實,對本企業操作規程進行全面梳理完善,確保操作、配合的流程步驟清晰,注意事項、安全措施要全面、具體、可操作。
(五)要結合正在開展的節日安全生產檢查,發動員工查找身邊安全隱患,依據《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設施標準》,嚴格按照現場安全標志、設備標志及安全警示線等配臵規范要求,認真梳理完善現場安全標識、警示標識。
(六)以上隱患排查結果,要落實資金與人員,由各分子公司負責監督整改到位,并將排查及整改情況于2月10日前上報集團公司。
系統各單位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極端重要性”的認識,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切實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始終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抓在手上,切實落實責任和規章制度。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