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
優勢產業多項涉煤
近日,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發布《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自2017年3月20日起施行。2013年5月9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發布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3年修訂)》同時廢止。
屬于本目錄的外商投資項目,享受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優惠政策。符合本目錄規定的外商投資在建項目,可按照本目錄的有關政策執行。
其中,十省(自治區)涉煤優勢產業列入本目錄。具體為山西省的礦區生態系統恢復與重建工程,煤層氣和煤炭伴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大型煤礦綜采設備和防爆機電產品生產等;內蒙古自治區的煤層氣和煤炭伴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天然氣壓縮機(含煤層氣壓縮機)制造,洗中煤、焦爐煤氣余熱發電、供熱等綜合利用;吉林省的褐煤蠟萃取;安徽省的高嶺土、煤層氣(瓦斯)、礦井水及天然焦等煤炭伴生資源綜合利用(勘探、開采除外),煤焦油深加工,500萬噸/年及以上礦井、薄煤層綜合采掘設備,1000萬噸/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礦關鍵裝備;河南省的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和利用技術產品開發與生產,500萬噸/年及以上礦井、薄煤層綜合采掘設備等;四川省的天然氣壓縮機(含煤層氣壓縮機)制造;貴州省的采用先進技術建設30萬噸/年及以上煤制合成氨及配套尿素項目;陜西省的高爐煤氣能量回收透平裝置設計制造;寧夏回族自治區的500萬噸/年及以上礦井、薄煤層綜合采掘設備,1000萬噸/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礦關鍵裝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煤炭加工應用技術開發。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