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極星環保網獲悉,《長治市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經印發。方案指出,10月底前,燃煤發電機組(含自備電廠),未達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產。全文如下:
長治市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確保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切實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加大我市大氣污染治理力度,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我市2017年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標
2017年,主城區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達到62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下降10.14%;各縣市區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達到62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主要任務
以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重點,多措并舉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區域污染排放負荷。
(一)產業結構調整要取得實質性進展。
1.加大化解過剩產能力度。按照《長治市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實施方案》(長政辦發〔2016〕65號)要求提前完成化解鋼鐵過剩產能任務。(責任單位:市經信委)
2.10月底前完成違法“小散亂污”企業取締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小散亂污”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專項取締行動,采取拆除生產設施、斷水斷電等措施,確保“小散亂污”企業整改到位。于3月1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并制定分類處置實施方案,10月底前基本完成違法“小散亂污”企業取締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小散亂污”企業全面整治的工作方案》(長環發〔2017〕27號)要求,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由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為“網格長”的監管制度,明確網格督查員,落實“小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責任。對排查、取締工作落實不到位、監管嚴重失職的,嚴肅追究“網格長”及相關人員責任,決不允許死灰復燃。“小散亂污”企業整治情況要納入環境保護部信息平臺和執法監管平臺。
“小散亂污”企業重點是有色金屬熔煉加工、橡膠生產、制革、化工、陶瓷燒制、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炭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料加工,小洗煤、小選矸、小儲煤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膠黏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業。(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二)全面推進冬季清潔取暖。
3.實施冬季清潔取暖重點工程。全面加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散煤治理,在主城區禁煤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范圍,實現冬季清潔取暖。10月底前,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完成10萬戶以氣代煤或以電代煤工程(具體任務詳見附件2)。加大工業低品位余熱、地熱能等利用。(責任單位:城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郊區人民政府、長治縣人民政府、屯留縣人民政府、壺關縣人民政府、長子縣人民政府、潞城市人民政府、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電力公司、國新能源集團、國化集團、華潤燃氣公司)
4.10月底前完成小燃煤鍋爐“清零”工作。2017年10月底前,城市建成區在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茶浴爐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淘汰力度,全面淘汰2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所有縣城建成區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淘汰任務見附件3)。燃煤窯爐加快電爐、氣爐改造進度。(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5.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新建用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以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納入新上熱電聯產項目煤炭減量平衡方案。20萬人口以上縣城基本實現集中供熱或清潔能源供熱全覆蓋。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電力、天然氣、地熱能、空氣能等采暖方式為主,不得配套建設燃煤鍋爐。(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住建局)
(三)加強工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6.實施特別排放限值。9月底前,全市所有鋼鐵、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有關要求(具體排放限值見附件4)。重點排污單位及燃煤鍋爐要按照《長治市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雙覆蓋”建設方案》(長環委發〔2017〕2號)的要求全面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實時監控污染物排放情況。各縣市區、各相關部門要依法查處超標排放行為。(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7.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強化工業污染源對標治理,以火電、鋼鐵、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行業及燃煤鍋爐為重點,推進全面達標工作(鋼鐵行業治污升級改造要求見附件5)。全面加強對低效大氣治污設施和未安裝自動監控設施企業監督檢查頻次和力度,將其納入環保重點監管范圍,督促企業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建立企業排污臺賬,從嚴處罰違法排污行為。強力推進火電廠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漳山電廠2×60萬千瓦時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經信委)
完成《長治市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實施方案》中所列項目的清潔生產技術改造,中高費項目改造完成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
8.全面推進排污許可管理。率先完成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推進重點行業治污升級改造,6月底前,完成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鋼鐵、水泥(含粉磨站)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2017年底完成列入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重點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結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標準實施要求,率先開展醫藥、農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9.實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全面推進石油化工、醫藥、農藥等化工類,汽車制造、機械設備制造、家具制造等工業涂裝類,包裝印刷類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務。
制定全市VOCs排放清單,摸清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全面實施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分批發布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名單,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設施要確保穩定運行。
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有機溶劑、膠黏劑、油墨等原輔材料,配套改進生產工藝;全面實施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儲存、裝卸損失排放,優先采用壓力罐、低溫罐、高效密封浮頂罐,有機液體裝卸采取全密閉、下部裝載、液下裝載等方式,并實施高效油氣回收措施(不含柴油),配備具有油氣回收接口的車船;強化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采取密閉措施,安裝高效集氣裝置;加強有組織廢氣治理,配套安裝焚燒等高效治理設施;非正常工況排放的有機廢氣應送火炬系統處理(重點行業VOCs治理措施要求見附件6)。(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經信委)
(四)實施工業企業采暖季錯峰生產
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關于全市重點工業企業采暖季實施錯峰生產的通知》(長環發〔2017〕28號)要求,制定企業錯峰生產計劃,依法合規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和應急預案中。
10.水泥、鑄造等行業繼續全面實施錯峰生產。水泥(含粉磨站)(水泥企業錯峰生產任務見附件7)、鑄造(敏感區以外不含電爐、天然氣爐)(鑄造企業錯峰生產任務見附件8)、磚瓦窯、石料等行業,除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外,采暖季全部實施錯峰生產,承擔保民生任務的,要根據承擔任務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9月底按照規定經市環保局審核后報市政府備案。10月底前,燃煤發電機組(含自備電廠)(燃煤電廠清單見附件9),未達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產。(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電力公司)
11.加大鋼鐵、焦化企業限產力度。實施鋼鐵、焦化企業分類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制定錯峰限停產方案(焦化企業錯峰生產任務表見附件10、鋼鐵企業錯峰生產任務表見附件11)。采暖季全市鋼鐵產能限產30~50%,以高爐生產能力計,采用企業實際用電量核實;全市焦化產能限產30%,以焦爐生產能力計,依據焦化企業相關手續或用電量予以核實。(責任單位:郊區人民政府、襄垣縣人民政府、屯留縣人民政府、黎城縣人民政府、壺關縣人民政府、沁縣人民政府、沁源縣人民政府、潞城市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電力公司)
12.實施醫藥農藥等化工類企業生產調控。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則上實施停產,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應報省政府批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電力公司)
(五)嚴格控制機動車排放
13.全面加強機動車排污監控能力。12月底前,要安裝10臺(套)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2臺(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重點篩查柴油貨車和高排放汽油車。及時匯總分析排放情況,向社會公開超標嚴重的車型信息。建設市級機動車環境執法監管專業隊伍,提高現場執法能力水平。(責任單位: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交通運輸局、省公路局長治分局)
14.協同加強柴油車管控。強化對營運車輛的環保監管,積極推進柴油車輛加裝顆粒物捕集器(DPF)和具備實時診斷功能的車載遠程通訊終端,并作為對在用營運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重要內容。9月底前,將機動車環保違法信息納入企業征信系統,支持保險公司提高超標排放車輛保險費率,實現超標排放車輛異地處罰。查處一批篡改車載診斷系統(OBD)限扭要求、不添加車用尿素的典型違法案件,嚴厲處罰各類違法行為并向社會曝光。(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發改委、長治市保險行業協會)
15.加強油品質量和車用尿素監督管理。率先完成城市車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軌,9月底前,全部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禁止銷售普通柴油。(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商務局)
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劣油品行為,取締黑加油站點,追究違法者責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經信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6月底前,全市轄區內高速公路、國道和省道沿線的加油站點均須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商務局)
6月底前,銷售汽油的加油站全部安裝油氣回收設施,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及其他具備條件的加油站,要加快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商務局)積極推進出租車更換為電動車或清潔能源車,督促在用燃油和燃氣出租車定期更換三元催化器。(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
(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6.嚴格控制揚塵排放。各縣市區要制定揚塵治理專項方案,實行網格化管理。明確網格街道保潔工作負責人,并公布名單。9月底前,全市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做到圍擋、苫蓋、噴淋、運輸車輛清洗和路面硬化五個“百分百”。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渣土運輸車輛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并確保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一經查處按規定進行上限處罰。(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
17.全面落實禁燒限放要求。嚴格落實《關于全面整治燒烤攤點的通告》《關于主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關于主城區全面禁煤的通告》的要求。制定全面禁止露天焚燒秸稈、枯枝落葉、垃圾等的規定,實施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責任到塊,實現焚燒責任全覆蓋。嚴格按照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的要求,在高標準完成試點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秸稈利用途徑,積極引導農民開展秸稈資源化綜合利用,實現秸稈資源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農委)
(七)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
18.提高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能力。進一步理順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機制,建立職責明確、流程清晰、響應及時、督查到位的工作體系,切實提高對重污染天氣的應對水平。進一步完善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會商機制,全面提高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強化空氣質量監測預警體系及隊伍能力建設,提高整體預測預報水平。開展大氣污染物源排放清單編制和源解析工作。(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氣象局)
19.加快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按照京津冀地區有關標準及省環保廳要求,修訂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統一預警分級標準、不同級別減排比例要求,實施區域應急聯動,提前啟動應急預案。8月底前,完成新預案修訂工作,強化各級別應急減排措施,細化到具體企業、工地和單位生產工序,并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確保措施可統計、可監測、可核查,并通過環保部組織的評估審核。(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分解落實任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細化分解任務,將任務分解落實到鄉鎮、街道、社區、企業,明確各項任務清單、路線圖、時間表以及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制定本部門實施方案,真抓實干,通過部門聯動,強化工作合力,確保按期完成任務。
(二)完善配套措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全面加大本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力度,重點用于燃煤鍋爐替代、散煤治理、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工業污染治理、落后產能淘汰等領域。研究對化工類,包裝印刷類,汽車、集裝箱、家具制造等工業涂裝類企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征收排污費。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清潔取暖的經濟政策機制,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鼓勵加大對產業升級、冬季清潔取暖和大氣污染治理領域的信貸投放,加大對節能環保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將民生供暖電能替代、燃氣替代項目列入基建投資計劃,優先支持清潔能源替代項目使用基建投資,給予替代項目部分設備投資支持。將電供暖電量統一打包通過電力交易平臺,向低谷時段發電企業直接招標。居民“煤改氣”氣價按照居民用氣定價。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積極主動開拓氣源,支持管道氣、液化天然氣(LNG)、壓縮天然氣(CNG)等多種方式、多種主體供應。市縣兩級政府對配套的電網工程給予一定的補貼,承擔配套輸變電工程的征地拆遷前期工作和費用,要統籌協調“煤改氣”、“煤改電”用地指標。市電力公司、國新能源發展集團、國化集團、華潤燃氣公司統籌“煤改氣”、“煤改電”工程的規劃與實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氣源、電源的保障力度。市電力公司要與各縣市區統籌“煤改電”工程的規劃和實施,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要求,嚴格落實電力供應。燃氣部門要完善應急調峰設施供應,城市燃氣必須具備一定的儲氣能力。同時,燃氣部門和電力部門要根據全市10萬戶“以電代煤”“以氣代煤”工作具體任務,具體測算用電量、用氣量,并完善電網、管道的配套設施建設,切實做好電力、燃氣供應保障工作。
(四)建立協調機制。增強大氣環境管理決策的科技支撐,加大科研經費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研究成果及時準確為群眾解疑釋惑,切實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報導和輿論引導工作。定期開展輿情分析研判,及時發布權威聲音回應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嚴格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由環保部門會同氣象部門建立會商機制,統一發布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信息,氣象部門不再另行發布霧霾和霾預警信息。
(五)嚴格考核問責。市委、市政府要將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情況作為督察重點,實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對全市14個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實施按月排名,按季度考核,考核和排名結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根據季度空氣質量變化情況,對空氣質量不降反升的縣市區實行環評限批;對地方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負責人貫徹決策部署不力、失職瀆職的,提出應予問責的建議,將相關問題線索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進行調查問責;對空氣質量改善程度達不到序時進度的縣市區,實行公開約談。
各級環保部門要強化監管,組織開展采暖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行動,按月統計各縣市區“小散亂污”企業整治情況,公布一批不能達標的企業名單,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涉及環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