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法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環境保護稅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體現 綠色稅制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的開征,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環保意識和遵從度,強化企業治污減排的責任。由于環境保護稅具有專業性強、征管難度大等特點,需要稅務機關和環保部門的密切協同合作。”廣東省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道。
此次簽署的《備忘錄》重點明確了稅務和環保部門合作的十四項工作任務,突出了當前做好環境保護稅征管準備工作的關鍵事項,包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草擬適用稅額草案,商定數據交接方案,數據移交,納稅人識別,交送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法,制定核定征收辦法,制定征管辦法,制定信息交換辦法,信息交換,復核意見反饋,信息化建設,宣傳、培訓、納稅輔導工作,協調落實《環境保護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協作機制還對《環境保護稅法》實施過程中的制定工作計劃、協調解決問題、共享信息資料、統一宣傳、支持保障等事項提出了具體要求和處理方法,確保兩部門高效合作,共同做好環境保護稅征管準備工作。
據介紹,廣東環境保護稅開征相關征管準備工作正有條不紊地進行中。廣東省地稅局和省環保廳簽署《備忘錄》意義重大,有利于落實“統一部署、分工負責、配合協作”的工作要求,《備忘錄》的簽訂必將兩部門的合作推向更高層次。
下一步,廣東省地稅局將會同省環保廳認真抓好《備忘錄》的貫徹落實。環境保護稅開征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全省各級地稅機關將密切與財政、環保等有關部門協作,細化任務分工,尤其在數據遷移、納稅服務、業務培訓等方面加強與環保部門合作,共同做好環境保護稅征管銜接工作,確保順利開征。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