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遼寧省物價局獲悉,本月起,遼寧省電采暖用戶試行谷峰分時用電政策。試行的電價標準為,“一戶一表”的居民電采暖用戶在現行居民生活電價基礎上,峰時段上調0.02元/千瓦時,谷時段下調0.10元/千瓦時。原執行合表用戶電價的居民電采暖用戶谷段到戶電價為0.40元/千瓦時,峰段到戶電價為0.52元/千瓦時。峰谷分時電價的時段劃分為峰段7時至21時,谷段21時至次日7時。
據悉,居民電采暖用戶是指以電采暖為唯一供暖方式的居民用戶,其中包括執行居民生活電價的非居民用戶。農村地區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過“煤改電”改造使用電采暖或熱泵等電輔助加熱取暖的,在未參與電力市場化直接交易前,視為居民電采暖用戶。
上述用戶每年從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采暖電量執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不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年內其他月份電量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