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全國煤炭交易中心就配合做好中長期合同補簽換簽、鐵路運力補充配置工作和履約監管平臺支撐服務有關事項發布了公告。文件明確提出,嚴格按照“欠一補三”原則執行,同時還對長協合同的運力進行了補充優化,這意味著后期長協保供的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今日智庫注意到,全國煤炭交易中心此次發布的一系列措施,正是對5月27日國家發改委煤炭中長期合同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細化落實,同時以文件的形式對各項措施予以明確,就是要強化各方對長協合同的信心,進一步提高長協合同兌現率,充分發揮長協煤保供的“壓艙石”作用。
應當看到,全國煤炭交易中心作為長協合同的履約監管平臺及支撐服務機構,在推動長協合同落實中作用重大。此次公布的文件,對長協合同的簽約量、價及相關原則都作了明確規定。從簽約量上來看,要求煤炭生產企業簽訂的中長期合同數量應達到自有資源量的80%以上,且去年9月份以后和今年新核增產能的保供煤礦核增部分要全部簽訂電煤中長期合同,自有資源量原則上不得低于去年產量水平。價格方面,要求嚴格按照價格政策簽訂執行,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的,要在6月28日前按政策價格進行簽訂。
更值得關注的是,文件明確提出,長協合同要嚴格按照“欠一補三”原則執行,即從6月份開始,以月為單位,企業有履約欠量欠價的,需按欠量欠價資源的3倍向合同另一方補齊合同資源。同時,還對已簽的長協合同做好運力的優化配置,而不符合簽訂履約的工作規定和價格政策要求的,未通過交易中心平臺錄入確認的長協合同則無法推送配置運力!
眼下,全國多地高溫天氣持續蔓延,華北、西北電網用電負荷更是連創新高,在政策保供的持續發力下,我們相信后期長協煤的保供地位也將更加突出。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