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凱 :淄博市煤炭局黨組成員、市煤炭執法稽查支隊支隊長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專家:
上午好!
淄博市地處魯中腹地,是齊國故都,歷史文化底蘊深厚,區位優勢明顯,自然資源豐富,基礎設施完善,經濟基礎雄厚。全市面積5968平方公里,人口458萬。淄博市是一座獨具特色的組群式城市,是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擁有地方立法權。擁有世界足球起源地、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中國魯商發源地、國家雙擁模范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等多項榮譽稱號,是中國五大瓷都之一。淄博也是近代以來中國工礦業開發最早的地區之一,是典型的“因煤而興”的工業城市。淄博工業化開采煤炭的歷史已有110年,煤炭產量曾占到全省的一半;但隨著煤炭的開采時間延長,煤炭資源逐漸枯竭,淄博現已成為名符其實的“產煤小市”、“耗煤大市”,全市現有煤炭生產企業18家(年核定生產能力423萬噸),實際年產量不足300萬噸,而年消耗煤炭卻達4000萬噸。
今年6月20日,淄博市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淄博市煤炭清潔利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7月8日以市政府第94號令發布,于8月15日也就是今天正式實施。下面,我將《辦法》的出臺背景、預期實現的目標、建立的相關制度、采取的有關措施以及面臨的問題困難向各位領導、各位專家作簡要介紹。
一、制定《辦法》的背景和預期實現的目標
近年來,全國受大范圍霧霾天氣影響,空氣質量明顯下降,灰霾面積達130萬平方公里。煤炭揚塵和燃用過程中形成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是造成空氣質量下降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我國的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占到70%左右。據專家預測,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煤炭作為我國主體能源的地位不會改變。同時淄博獨特的工業結構,決定了煤炭消費量將在較長時期內保持高于全國10個百分點的水平。全市煤炭經營量已連續三年突破4500萬噸,平均年消耗原煤約4000萬噸,占全省煤炭消耗總量的九分之一(山東共有17個地市)。煤炭揚塵按1%計算,每年揚塵達40萬噸;按每燃燒一噸標煤排放二氧化碳2.6噸、二氧化硫24公斤、氮氧化物7公斤計算,全市每年燃燒煤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達7428.72萬噸、二氧化硫達68.57萬噸、氮氧化物達20萬噸。由此可見,在面積僅有5968平方公里容量有限的淄博,煤炭在生產加工、儲存、運輸過程中的揚塵和燃燒污染物排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十分巨大。
各級政府一直在抓煤炭揚塵污染和煤炭燃用污染物排放,卻難見成效。其主要原因是缺乏專門的地方性法律體系約束,缺乏專門的煤炭揚塵污染防治的執法依據,缺乏專門的煤炭污染防治專業隊伍監管。當務之急是建立完善煤炭清潔利用地方法律體系,與煤炭、環保法律相銜接,與行政經濟法規相協調,轉變政府職能,正確處理大環保與煤炭污染專業防治的關系,體現服務與監管相結合的原則,終于一點:便是必須制定《辦法》來完善煤炭污染防治地方法律體系建設。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建設生態文明,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針對長時間大范圍的霧霾天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各種媒體議論紛紛,社會各界都發出呼聲,熱切渴望清潔空氣。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均對大氣污染防治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確要求。2013年12月18日,省長郭樹清在生態山東建設領導小組會議上指出,山東省在全國治理霧霾的斗爭中居于最前線,任務也最艱巨,我們絕不能有任何猶豫和退卻。在生態淄博建設領導小組會議上,淄博市市委書記周清利強調,各級各部門要研究制定我市的污染防治措施,用過硬的措施徹底解決影響全市大氣環境污染的主要問題。淄博市市委副書記、市長徐景顏要求,防治大氣污染,必須強化責任、齊抓共管,進一步強化環保聯合執法體制機制,形成合力;要求淄博市煤炭局調度全市煤炭消耗總量,制定有效措施,從源頭上控制高硫高灰等劣質煤進入淄博。在此情況下,必須制定《辦法》來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熱切期盼。
當前針對煤炭污染防治,上位法規定的相對宏觀、寬泛,現有的法律法規存在“只打老虎不打蒼蠅”和操作性不強的問題,同時又缺乏地方性配套法規支撐,加之沒有專門的煤炭環保執法機構和隊伍,在實際執法實踐中,出現了執法難問題。因缺乏操作性強且符合實際的執法依據,現有的執法人員只能依據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對煤炭市場進行整頓,形不成有效執法能力,煤炭揚塵污染現象遲遲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同時,燃煤單位燃用的煤炭質量參差不齊,難于實施有效的監管。鑒于此,迫切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淄博實際,吸取外省市經驗,按照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的原則”,制定出淄博市煤炭清潔利用監督管理的地方規章,同時將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一步細化,充分發揮淄博具有立法權的優勢,增加新的管理內容,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有利于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促進依法行政。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從2013年11月淄博市市政府將《辦法》列入計劃,到2014年6月20日《辦法》通過,歷時8個月。淄博市煤炭局抽調專人負責,成立起草班子,制定具體方案;多次組織人員到市環保、工商部門和區縣煤炭管理部門、煤炭生產(經營)企業、燃煤單位進行調研,到省煤炭局和市法制辦請教法律和行業專家,對《辦法》進行了多達40次討論修改;2014年2月21日,組織高層次法律專家論證會,邀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科院法學博士后,市政府、市人大法律顧問,省煤炭局行業專家,市政府法制部門有關負責人參加,對《辦法》的立法原則、重點解決的問題、擬設立的制度措施和行政處罰的額度等方面逐一進行分析論證,又從立法理念、框架結構、涉及行業等層面,提出了大量建設性意見建議。《辦法》發布后,根據《辦法》規定,淄博市煤炭局現已代市政府起草制定了《淄博市煤炭清潔利用監督管理辦法實施意見》等與《辦法》配套的4個規范性文件。文件明確規定:到2016年6月底,各類儲煤場地將實現規劃目標、達到標準要求并規范管理,煤炭揚塵污染得到基本治理,燃用煤炭質量指標全硫含量控制在0.9%以下、灰分控制在20%以下。到2017年底,各類儲煤場地環保設施將健全完善,揚塵污染得到根本治理,燃用煤炭質量指標全硫含量控制在0.8%以下、灰分控制在16%以下。
我們堅信,通過《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結構,合理規劃產業布局,逐年削減煤炭用量;將進一步嚴格儲煤場地監管,強化煤炭清潔利用,逐步減少煤炭揚塵污染,確保達標排放。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擬定的工作步驟
《辦法》以生態文明和建設生態淄博為目標,以提高煤炭質量、防治煤炭污染為重點,堅持“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和部門聯動與協同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起“政府負責、部門聯動、企業落實、社會參與”的煤炭清潔利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力爭全市煤炭污染得到根本治理。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煤炭清潔利用工作的領導,淄博市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煤炭局局長任副組長,發改、經信、公安、交通、環保、規劃、城管、工商、質監、煤炭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淄博市煤炭清潔利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煤炭局,具體負責全市煤炭清潔利用監督管理的協調調度、聯合執法、督導考核等工作,市煤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要求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文昌湖區管委會成立相應機構,切實加強對煤炭清潔利用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具體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煤炭清潔利用的日常監管、行政執法、案件查處、檔案管理、數據報送等職責。
(二)實行儲煤場地統一規劃。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整合提升、減少污染”的原則,根據淄博市城鄉建設規劃,結合環境保護要求,制定淄博市儲煤場地布點規劃。全市區域內,現有儲煤場地在風景名勝區、水源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集中住宅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等環境敏感點周邊和出境河流兩側2公里范圍之外的,經區縣政府、高新區、文昌湖區管委會同意可納入淄博市儲煤場地布點規劃。在此基礎上,每個區縣原則規劃建設1~2處集中經營性儲煤場地(新建、改擴建),提倡煤炭經營企業統一入駐經營性儲煤場地,最終實現集中經營。2014年10月31日前,各區縣完成儲煤場地初步規劃的編制工作,報市煤炭局審查匯總;2014年12月31日前,市煤炭局完成全市儲煤場地布點規劃編制工作,經市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執行。
(三)規范提升儲煤場地建設。加強儲煤場地管理,健全完善儲煤場地防風抑塵、噴淋降塵、進出車輛沖洗等設施,改造儲煤場地排水沉淀系統,硬化場地道路,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防儲煤場地揚塵污染。2014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清理無營業執照經營煤炭的儲煤場地;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清理未進入《淄博市儲煤場地布點規劃》的儲煤場地;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取締不符合要求的儲煤場地。
(四)嚴格控制煤炭質量指標。嚴格煤炭銷售、使用質量指標,從源頭上控制煤炭污染物排放。鼓勵煤礦企業、經營企業、燃煤單位對煤炭進行洗選加工,提高煤炭質量和清潔利用效率。加大潔凈煤技術推廣力度,鼓勵工業窯爐和鍋爐使用清潔能源,支持清潔燃煤技術的開發和推廣。規范居民生活用煤和其它小型燃煤設施使用低硫低灰煤炭或者添加固硫劑的型煤。充分發揮煤炭經營協會作用,加強與重點產煤地區的聯系合作,積極組織煤炭經營企業購進符合本市質量指標的煤炭,嚴把煤炭入口關。淄博市煤炭局會同經信、環保、質監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淄博市煤炭質量指標要求,經市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開發布。
(五)建立煤炭質量檢測制度。煤炭企業和燃煤單位購銷煤炭每批次必須進行煤質檢測;經檢測不符合質量指標要求的煤炭,必須進行技術處理,重新進行質量檢測。市、區縣委托具有檢測資質的第三方對煤炭產品進行定期抽樣檢測,抽檢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區縣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煤質抽檢,市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煤質抽檢,抽檢結果將作為執法依據。企業對抽檢結果有異議,申請啟用備份樣品進行檢測的,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申請檢測企業承擔。
(六)嚴格信息報送和檔案管理。煤炭企業和燃煤單位每月5日前向區縣報送上一月的煤質檢測信息和由企業主要負責簽字、加蓋公章的煤質檢測信息匯總表(含電子版);檢測不合格經技術處理后的煤質檢測信息及時向區縣報送。區縣將企業報送的煤質檢測信息匯總后于每月10日前報送市煤炭局備查。煤炭企業和燃煤單位要建立購銷臺帳,載明煤炭購銷數量、渠道以及煤炭檢測時間、單位和煤炭全硫含量、灰分、發熱量等檢測信息,實行信息化管理。市及區縣建立信息檔案,安排專人負責,加強安全管理。
(七)完善聯席會議和聯動執法。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煤炭清潔利用和煤炭污染防治重大問題。市每月召集區縣召開一次調度會,聽取區縣工作匯報,通報督導檢查情況,協調解決困難問題,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安排部署相關工作;每季度組織召開部門聯席會議,通報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制定解決措施、抓好工作落實。市有關部門明確指定分管領導和執法聯絡員,按要求參加聯動執法活動。經信、環保、工商、質監、煤炭等部門作為牽頭部門,成立聯合執法小組,相關部門派人參加,開展執法聯動專項行動,重點查處煤炭清潔利用和煤炭污染違法違規行為。開展經常性的信息互通,及時通報案件辦理動態和疑難問題,共同研究打擊煤炭清潔利用違法行為的對策和機制,協調辦理違法違規案件的移交,真正實現違法案件信息互聯互通,提高聯動執法效率。
(八)強化督導考核和責任追究。對區縣煤炭清潔利用和揚塵防治工作實行定期督導和考核,每月對區縣進行一次調度,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每半年進行一次督導,年終進行考核,考核納入淄博市環境保護綜合治理目標考核體系。煤炭清潔利用和揚塵污染防治實行問責制度,對未設立煤炭清潔利用監督管理機構或者未明確專職監管人員、清理取締不符合要求的儲煤場地不徹底,區縣發現5處、鄉鎮(街道)發現3處或者區縣被舉報查證屬實5起、鄉鎮被舉報查證屬實3起的,約談區縣分管負責人;對未履行煤炭清潔利用監管職責造成煤炭污染事件影響嚴重的,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區縣、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按有關規定進行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九)推行舉報獎勵制度。舉報范圍包括煤炭揚塵,在儲煤場地外亂堆、亂放和銷售煤炭,儲煤場地不符合布點規劃要求,煤炭運輸車輛未密閉運輸造成撒漏,煤炭質量指標不符合本市要求,煤炭經營企業和燃煤單位未逐批次檢測煤質,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銷售、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等行為。鼓勵市民對煤炭清潔利用違法違規行為“隨手拍”,一經查實,將給予舉報人500-1000元獎勵。對舉報涉嫌違法行為線索嚴格依法辦理,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三、當前面臨的困難和解決辦法
一是需要加大氣力解決產業結構不合理阻礙煤炭清潔利用推進問題。淄博屬老工業城市,近幾年雖不斷加大落后產能的淘汰力度,加快轉方式調結構工作步伐,產業結構逐步優化,但電力、化工、水泥、耐火材料、建陶、鋼鐵、焦化等高能耗、高排放行業中的300多家企業,仍然是當地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點多面廣,規模不一,加之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使得一些企業購買劣質煤炭或者不使用環保設施,加大了煤炭清潔利用推進工作的難度。淄博市現正在制定《重點能耗排放企業節能減排推進方案(2014-2015年)》,將按照共性問題依托區域和行業系統推進解決、重點問題落實差異化措施的原則,通過“點線面”結合,從區域、行業、重點企業三個層面,落實煤炭清潔利用推進和節能減排工作。
二是煤炭清潔利用缺乏強制性的法律法規約束。我國雖然已有法律法規鼓勵支持煤炭洗選加工和綜合利用,但此類法律法規中沒有經濟優惠政策和強制性的機制約束,煤炭清潔利用的發展速度與期望值相差甚遠。由于強制性煤炭標準缺位,我國至今仍沒有為不同用煤設備供應性質不同的、可滿足設計要求的統一煤炭產品。許多企業一直不愿意使用既增加成本、又增加設備負荷的煤炭產品。淄博市將通過制定煤炭質量指標,嘗試強制企業使用既能符合環保要求,又能降低經營成本的煤炭產品,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豐收。
三是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執法難問題有待破解。推進煤炭清潔利用,煤炭揚塵和燃用污染物防治,牽扯到經信、環保、交通、城管、質監、工商、煤炭等多個部門,特別是在當今社會職權法定和依法行政的大環境下,單單靠某一個部門的努力,不能足以完成此項任務,必須有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機構和完善的聯合執法體系作保障。淄博在制定《辦法》的時候,就考慮到了這一點,成立了煤炭清潔利用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通過聯合執法機制和聯動執法機制的建立,將煤炭清潔利用工作提上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全力支持煤炭管理部門的工作,力爭取得重大突破。
各位領導、各位專家,再次感謝給予我們這次交流學習的機會。《辦法》的出臺,在淄博大地拉開了依法監管煤炭清潔利用的序幕,同時意味著淄博市市政府賦予了市煤炭局有關大氣污染防治新的職責,回去之后,我們一定以本次會議的精神為指導,在煤炭的清潔利用和潔凈煤技術方面進一步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努力把淄博煤炭清潔利用工作做的更好。 以上發言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謝謝大家!
2014年8月15日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