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次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促進有效投資和創業;聽取對中央企業監督檢查情況的匯報,推進國企改革發展。會議決定,向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下放通用機場、非跨境跨省電網等23類項目核準權限。
會議確定了進一步縮減核準范圍、進一步下放核準權限、進一步完善監管的原則。投資項目目錄經此次修訂后,中央層面政府核準的投資事項將比2013年減少40%。
會議聽取了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對中央企業監督檢查情況的匯報。從監督檢查情況看,中央企業扎實推進改革,加快轉型升級,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但部分企業存在經營風險,保值增值壓力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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