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工商總局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查詢獲悉,截至5月8日22點,在工商局登記的電力交易機構已達17家,除貴州電力交易中心屬于南網外,其余16家均屬國網系統,且均采用了電網獨資的形式。
與4月16日的查詢結果相比,本次新增8家,均為國網系統的省級電力交易中心。至此,國網所屬的26個省級供電區域中,已有15個省建立了電力交易中心,占全部省區的60%。
這15個省是:4月16日之前已經注冊的新疆、青海、寧夏、吉林、遼寧、蒙東、天津,以及本次新增的河北、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四川。加上之前已經注冊的國網獨資的全國性交易中心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國網系交易中心已達16家。
在本次新增的8家交易中心中,河北交易中心的經營范圍被界定為“開展河北南部電網各類電力交易服務”的表述令觀茶君疑惑:或許,還要建立一個電力交易中心負責河北北部電網(冀北電網)的電力交易?
同樣的情況也曾出現在內蒙古東部電力交易中心經營范圍的界定上。觀茶君注意到,內蒙古東部電力交易中心的經營范圍,是“內蒙古東部電網各類電力交易”。
按照目前的節奏,預計國網系統的省級電力交易中心將很快覆蓋所有省區,同時,不排除一個省區搞兩個交易中心的可能。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