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作為我國最重要的基礎性能源和工業原料,事關國民經濟發展和能源安全大局,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我國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由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自主協商確定價格,煤炭貿易全面市場化,并在長期協議、現貨交易的基礎上,發展了期貨交易,形成了多層次市場體系。
期貨市場是我國煤炭市場重要且有益的組成部分,具有交易量大、流動性好、敏感性強、信息透明的特點,可以通過價格發現、套期保值、虛擬庫存、期現及跨期套利4重功能,對上下游企業產生積極影響。隨著煤炭期貨市場發展成熟,期貨遠期價格作為真正的市場化價格將受到市場主體和全社會的接收和認可,煤、電價格能夠實現真正聯動,煤、電上下游的競爭關系將得到有效改善,甚至出現利益趨同,實現共贏發展。
近期,我國煤炭期貨市場出現的價格大幅波動,并不是市場供需的真實反映,而是在當前期貨市場不夠成熟的情況下,由于過度投機造成的市場和價格非理性波動。期貨市場的非理性波動會對現貨市場帶來不良影響,增加了煤炭交易的不確定性,影響煤炭產、運、銷的穩定供需,長遠看會對煤炭及上下游行業的利益都帶來損害。
煤炭長期協議本質上也是一種期貨形式,但因其立足于實物購銷,與期貨相比大大削弱了金融交易的有關屬性,可以形成較為穩定、可靠的價格和市場預期,有利于抑制期貨市場的過度投機。政府有關部門和煤炭企業、發電企業應大力推動簽訂長期協議,特別是要設定合理的定價機制,通過長期協議價格形成穩定期貨價格的“定海神針”,促進期貨市場回歸理性、不斷成熟,最終形成完善的煤炭價格市場體系,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