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朔州市繼續落實省政府“煤炭二十條”、“煤炭十七條”,并結合實際,制定出臺新政策,從行業管理和企業管理層面標本兼治,促進煤炭經濟平穩運行。
一是加大涉煤收費清理力度,全面退還不合理收費。目前,各縣區均已擬定退還方案,右玉縣已將收取的549.49萬元退還各企業。二是及時取消不合理收費,積極落實新收費標準。嚴格按上級相關文件要求,停征煤炭稽查管理費 ,免 征礦產資源勘查登記費和采礦登記收費。并從7月1日開始執行下調后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標準,對之前超征的部分,退還各企業。降低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征收標準,并及時更換新的《收費許可證》。三是積極幫扶煤礦企業化解經營困難,在證照辦理、考核檢查驗收等諸多環節上簡化程序,加快辦理進度。四是積極幫助煤礦企業搭建融資平臺,切實解決資金嚴重短缺的問題,力爭全年完成煤炭產量2億噸。五是加大原煤入洗量,提高煤炭產品質量。按照“重點盯、全程管”的思路,對井下生產源頭重點盯,對地面洗選加工全過程管理。同時,提高服務意識,鞏固老用戶,開拓新客戶,確保煤炭經濟平穩運行。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