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3省市電改方案獲批后,預計電改新一輪政策將密集落地,包括《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有序放開配電業務管理辦法》等核心配套文件。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意味著售電公司飛起時日越發臨近。
在2015年3月15日,售電側改革被推上日程,從此社會資本能夠投資新增配電網及開展配售電業務。此后售電公司如雨后春筍般興起,截至目前,全國已有600家左右。
售電市場容量超兩萬億,隨著售電側改革的進一步深入,配套政策陸續頒布,還將有更多電力及非電力企業爭相加入競爭,以期分得一杯羹。
在售電市場逐步放開下,對售電公司來說,如何開展業務及創新是關鍵?這或許還需要向國外售電公司取經。
國外獨立售電公司的核心業務必然是購售電交易,主要收入也來自于價差。在購買電力方面,主要通過與發電公司簽訂雙邊交易合同,或參加電力批發市場,及向其他售電公司購買。
除了購售電交易核心業務,售電公司還會向用戶提供增值服務,如優化購電策略、節能改造方案、用電方式咨詢、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等。
對于發輸配售一體化或發售一體化的售電公司,還可以開展相關的電力營銷業務,如抄表、報裝、事故搶修等供電服務。但這類業務,一般獨立售電公司很少涉及。
從上述可以看出,售電公司要搞創新,只能在增值服務上面做文章。因而,國外售電公司通常會開發各種靈活方便的綜合方案供用戶選擇,通過優化服務和付款方式等舉措來增強自身競爭力。
換言之,國外售電公司會根據用戶用電需求來設計其產品和服務,同時開展業務創新。這也是我國開展售電側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即打破壟斷,讓售電公司真正為用戶著想。
例如,國外售電公司曾推出三種方案供用戶選擇,第一種是12個月、固定價、100%風電,特色是綠色電能、價格穩定等;第二種是24個月、固定價、預付費、周六免費,特色是預付費點、電價折扣、用電時間長等;第三種是光伏發電融資和服務、電力回購按月計價,特點是就近供電、現場融資等。
可見,國外售電公司會依據客戶期待特征的不同來設計消費者產品,從而讓其產品能夠真正滿足用戶的用電服務需求,進而帶給用戶最為優質的增值服務。這值得我國售電公司學習借鑒。
責任編輯: 江曉蓓